2022-01-18 作者 :大连材料资讯网 围观 : 0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化妆品的原材料使用限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化妆品的原材料使用限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明确规定藜芦碱及其盐类、抗生素类药物不得作为生产原料及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对位红是工业上使用的化学物质,存在致癌风险,对眼睛、皮肤及呼吸系统有刺激性,目前不允许在唇用化妆品中添加使用。肖作兵表示,这3项标准有助于快速准确检测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对其开展潜在风险评估提供技术保障。
在化妆品中限用物质方面,新制定了《化妆品中限用防腐剂二甲基噁唑烷、7-乙基双环噁唑烷和5-溴-5-硝基-1,3-二噁烷的测定》1项标准。“我国现行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了噁唑烷类等防腐剂为化妆品准用成分,但对使用范围和最大浓度做了限制。噁唑烷类防腐剂在化妆品中广泛使用,但暂未有标准检测方法。”
购买化妆品原材料不一定需要特定的证件,但取决于您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以及购买的原材料类型。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的证件:
1. 营业执照:在购买化妆品原材料时,供应商通常需要出示营业执照以证明其合法经营地位。
2. 税务登记证: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要求供应商提供税务登记证,以确保其合法纳税。
3. 化妆品原材料生产许可证:如果购买的是特殊化妆品原材料,可能需要供应商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4. 质量检验报告:购买某些化妆品原材料时,可能需要供应商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 进口许可证:如果您是从国外购买化妆品原材料,可能需要获得进口许可证。此外,还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提单、贸易合同、装箱单、商业发票等文件。
6. 化妆品产品备案资料:如果您购买的原材料是用于特殊化妆品,需要提供化妆品产品备案资料。
请注意,以上证件要求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化妆品原材料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购买化妆品原材料时,请确保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并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
备受行业关注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1989年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相比,内容有了很多新的变化,其中新原料的分类与管理无疑是《条例》的一大突出亮点。
一、《条例》对化妆品原料尤其是新原料实施分类管理,并对新原料设置监测期
(一)对化妆品原料按照风险差异实施分类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它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二)对新原料设置监测期。《条例》对普通新原料的备案管理并不是一放了之,除了在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了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备案应提交的资料要求外,还特别在第十四条中规定,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3年内,新原料的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每年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的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
二、《条例》强调原料安全
(一)强调原料使用达标、合规。《条例》强调化妆品生产环节使用原料应当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过期、废弃、回收的化妆品原料。在《条例》第四章监督管理中提出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在对化妆品及其原料安全性认识有改变或发现问题时,可以责令相关注册人、备案人进行安全再评估。真正做到以发展的眼光动态关注原料及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深入贯彻科学监管的理念,确保化妆品的使用安全。
(二)专门针对原料设置处罚条款。《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对使用禁用原料、未注册或备案的新原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以及过期原料等违法情形明确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化妆品的原材料使用限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化妆品的原材料使用限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