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原材料 >

自然灾害原材料损失,自然灾害原材料损失计入

2022-01-18 作者 :大连材料资讯网 围观 : 0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灾害原材料损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自然灾害原材料损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存货、自然灾害损失应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毁,应将其静损失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科目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自然灾害原材料损失,自然灾害原材料损失计入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在日常税务稽查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企业存货盘亏未作进项税额转出或虽作进项税额转出但计算不准确的问题,这就需要大家在稽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税务稽查的工作规程和法定程序,选择正确的检查方法和合理的检查步骤,确保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准确性。企业存货的清查盘点,可分为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两种,定期盘点一般在月末、季末、年终进行;不定期盘点是指临时性的盘点以及发生事故损失、会计交接、存货调价等而进行的盘点清查。企业应当做好存货的清查工作,加强管理,防止存货的呆滞积压或毁损.。存货的核算

注意区分以下四种与存货有关的特殊情形: (1)入库前发生的合理损耗,记入存货的成本,不合理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

(2)应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3)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损耗,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

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自然灾害怎么做分录?

  针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般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营业外支出就是费用类,借方为增加。  发生自然灾害首先要对财产物资盘点,以确定损溢情况,如果造成损失,即盘亏时按如下做分录:  批准处理前,即调整账簿,以达到账实相符,做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损失的财产财户)  呈报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批准的处理意见,一般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另外,如果自然灾害没有对财物造成损失,记录盘存单、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就可以了。  码字不容易,采纳是美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然灾害原材料损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然灾害原材料损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