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原材料 >

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最新

2022-01-18 作者 :大连材料资讯网 围观 : 0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原材料暂估入库会计准则?

企业在采购物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货物已到,但发票账单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的情况。 为保证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的一致性,暂估入库便是常用的一种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对材料采购科目描述如下: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 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 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 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若暂估存货跨年并已销售,其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最新

对于原材料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主要可以采取以下会计处理方法:

1. 采购原材料暂估入库时,应确认为“原材料”核算,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 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应按照实际采购数量和成本,进行会计分录调整,使原材料的账面数量和金额与实际保持一致。

3. 如果实际采购数量大于暂估入库数量,则应再次确认多购入的原材料,借记“原材料”科目。

4. 如果实际采购数量小于暂估入库数量,则需要对多入库的暂估数量进行销账,贷记“原材料”科目。

5. 原材料的实际金额与暂估金额之间的差异,也需要进行会计调整,借贷“原材料”科目。

6. 应及时评估暂估入库对企业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差异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7. 实际采购入账后,暂估入库的原材料账簿就可以销账。

按照以上会计处理方法,可以正确反映暂估入库原材料的实际数量和金额,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度,进货记录保持期限不得少于几年?

进货记录保持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