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作者 :大连材料资讯网 围观 : 0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原材料被盗会计分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原材料被盗会计分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原材料被盗属于财产清查中的盘亏,按会计准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核算过程分为两步。
1、发现原材料被盗时 盘亏的原材料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原材料”。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2、上报管理当局处理时 盘亏的原材料,需报经管理层批准后才能作出处理。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按“待处理财产损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举例说明: 某企业在资产清查中原材料盘亏100 000元,经查明是被盗所致,保安小王应负有相关责任。经批准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小王陪偿5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账务处理为: 查出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 批准转销处理时: 借:管理费用 112 000 其他应收款——小王 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 000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17%)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1755
贷:原材料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5
损失的材料在待处理状态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XX材料意外损失 贷:原材料 损失的原材料经确认处理后损失的部分的税金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损失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XX材料意外损失+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所有损失作记营业外支出,税金也是,税金是可以作税前扣除,不过须要在报表上作出具体说明,一般数据较大时税务会来实地实物核实的,属实,会同意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按照税法规定,该部分毁坏原材料的进项税金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作进项转出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原材料被盗会计分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原材料被盗会计分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