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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价格涨幅的约定,关于材料价格涨幅的约定有哪些

2022-01-18 作者 :大连材料资讯网 围观 : 0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材料价格涨幅的约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关于材料价格涨幅的约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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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价格涨幅的约定,关于材料价格涨幅的约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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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总价合同是指:

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是相对于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可调总价合同。事实上没有固定总价合同,所谓固定也只是针对一定的条件,一定的范围。

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设计图纸有深度的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的具体看你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和具体合同内容,一般情况下, 如果触发合同价格调整约定和法定规定,那就是可以调整的,没有触发,那时不能调整的;调整的情况主要有一下集中。

1、超过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可以作为合同外增加项目计入合同结算价款;比如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项目,根据实情况可以对结算进行调整。

2、超出合同风险范围时可以对固定总价合同进行调整,比如,双方约定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5%以内时不调整,超过5%进行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材料价格涨幅的约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材料价格涨幅的约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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