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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材料价格包死合同,

2022-01-18 作者 :大连材料资讯网 围观 : 0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施工材料价格包死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施工材料价格包死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建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区别?

1、性质不同

建筑施工材料价格包死合同,

总价合同: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

单价合同(单价不变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

2、分类不同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FFP)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变动总价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

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特点不同

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

单价合同: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以后者为准,即单价优先。

施工合同是总价包死合同,竣工结算时只准备变更增量的结算是否符合手续?

要看合同中怎么约定的,一般来说,不管是不是总价包干,施工单位都有义务出具竣工结算书,无非就是竣工结算书出来后,按合同约定按包干价支付工程款。

淡然,只有变更增量的手续,也可以,但你们出了按包干价支付工程款外,未必还要支付增量价款,有点违背合同。当然,从税务稽查的角度来看,只有增量部分,没有整体竣工结算,税务稽查时会碰到一定麻烦

包工包料和一次性包死是一回事吗?

按照正常的想法这个包工包料和一次性包死意思是一样的,但是严格的说还是有点不同的。

包工包料的话是要按照工程的要求逐一核算后签定正式合同才能进场施工,而一次性包死是一种甩砣子的形式,适合那种小规模单一的作业,相对简单的工程,不适合正规的大型工程,所以说还是有区别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施工材料价格包死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施工材料价格包死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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