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作者 :大连材料资讯网 围观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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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及固定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主张因材料、人工价格上涨,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而发包人认为,合同为总价包干或单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款不因材料、人工价格上涨而调整。
如施工合同已明确约定风险包干范围及超出范围的调整方法,若材料涨价幅度已超出风险幅度,建筑企业应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提出调整合同价格的申请,相关材料单价和数量由承发包双方及时签证确认,作为调整合同价格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与此同时,我国中央政府各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法规,以稳定房价,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家价格法规、政策以及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要自觉遵循价值规律。反映本地区(行业)一定时期内的合理价格水平。
1、如施工合同没有约定风险范围、价差调整或约定不明,建议可依据相关规定,与发包人协商建材价格异常波动下的价格调整事宜,为促进合同履行及项目建设,承发包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居民的生活水平不能够改变的话,那么只能留住一些大众商品,比如钢铁,水泥,混凝土以及其他的重要原材料。
3、年以钢材、水泥为代表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持续见涨,将直接影响着建筑企业施工规模的增长,使很多项目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已深深地感受到生产成本迅猛增长的巨大压力。
工程变更多发生于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若处理不当,则会引起各种纠纷和矛盾。最为直接的后果就是造成工程造价增加,从而引发各种问题,对承包商、投资商等各方面的利益均产生不利影响。
一旦监理工程师的道德素养或业务能力不能适应工程监理要求,在工程变更管理上将出现不同程度的失控现象。
监理工程师在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应贯彻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且总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
可能变动总价在工程总造中的比例在5~10%以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以上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故而工程量和价的变动对施工单位影响与建设单位及其它单位相比较大。对工程总造价影响也是显而易见了。
工程变更在项目实施中难以避免,任何工程变更的发生都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与造价,重要、重大工程变更的影响尤为严重,因而必须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
工程变更的影响 土建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屡见不鲜,而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就极易对造价管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特别需要工作人员注意的是应对设计变更进行合理控制,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出现,以确保造价管理工作质量。
1、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及固定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主张因材料、人工价格上涨,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而发包人认为,合同为总价包干或单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款不因材料、人工价格上涨而调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3、市场价格上涨明显,由此导致商品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生产成本大幅增加,各生产厂家纷纷出台了大幅调价的函,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波动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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